湖南省红十字会对新晃中医医院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进行复核验收

时间:2016-12-06 09:39:00 点击:

    12月5日上午,省红十字会正处级调研员邓四清同志及怀化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欧家好同志一行来到新晃,在分管副县长姚海燕同志、县卫计局局长吴长明同志、县红十字会秘书长杨丽同志等的陪同下,对新晃县中医医院冠名红十字医院进行了复核验收。

    省、市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红十字会知识问卷调查、听取汇报、查验资料等形式,详细了解新晃县中医医院履行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职责和义务等相关情况。2005年新晃县中医院正式成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十一年来,该院在县红十字会的指导下,通过完善组织建设、规范经费管理、积极宣扬红十字精神、认真开展卫生应急救护培训、积极开展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积极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对贫困人群的救治给予了优待和减免费用、严格依法行医等,创造性地开展红十字人道服务工作,为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与一致好评。

    欧家好同志通过检查后对新晃县中医医院作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认为,10多年来,县中医医院在传播人道主义精神、推动社会文明、扩大红十字影响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邓四清同志对新晃县中医医院作为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冠名医疗机构开展的人道服务工作是红十字事业主要组成部分,更是红十字开展人道主义工作的重要依靠力量。并对县红十字会和冠名医院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继续发扬红十字人道主义精神,为贫困人群的救治给予优待和减免费用。二是要将卫生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三是将红十字精神宣传工作贯彻到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四是一定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保护好红十字医院这块金字招牌,不要给红十字会造成负面影响,让红十字冠名医疗机构有更大的影响力、更强的生命力和更好的公信力。

作者:周斌、杨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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