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卫生局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工作简章

时间:2010-07-28 00:00:00 点击:

             新晃县卫生局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工作简章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满足广大群众基本医疗保健需求, 根据怀化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09年度怀化市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怀市卫〔2010〕42号)精神,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必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自愿到农村卫生院工作;  3、身体健康;  4、男年龄在45岁(1965年7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女年龄在40 岁(1970年7月1 日以后出生)以下。 我县乡镇卫生院在职在编人员和村卫生室的执业医师不列入招聘范围。


   二、招聘程序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2010年7月19日-7月21日。由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免冠照片2张,到新晃县卫生局人事股报名,并填写《新晃县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报名登记表》。 (二)面试时间及方式:2010年7月22日,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与乡镇卫生院签定聘用合同,并经县卫生局执业注册后上岗。


三、待遇 (一)服务期间,国家和省财政对招聘执业医师连续五年每人每年补助贰万五千元,该资金全部专项用于受聘的执业医师工资收入和社会保障费用; (二)受聘执业医师服务期满后,本人自愿申请留下的,经考核合格后,可继续留在乡镇卫生院工作。


四、设立考务监督小组,由县卫生局纪检人员组成。单 位 监督员 联系电话


县卫生局 唐小鹏 13874465813


联系单位:新晃自治县卫生局人事股


联系电话:2141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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