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对医闹事件处置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时间:2011-10-29 00:00:00 点击:
湖南对医闹事件处置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     近年来,湖南高度重视预防和处置医患纠纷工作。去年3月,省政府召开了集中治理医患纠纷专项行动会议,要求采取切实措施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及时制止过激行为,重点打击“医闹”行为,特别是对挑头闹事、幕后策划、操纵指挥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惩医疗纠纷“经纪人”;对情况复杂,经反复整治仍得不到解决的,要组织工作组驻点整治、坐镇督导;对严重“医闹”行为,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坚决扭转一些地方“医闹”现象愈演愈烈的状况。    为了建立政府部门牵头处置“医闹”事件的长效机制,湖南省将医疗纠纷尤其是“医闹”事件的处置力度与效果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在考评办法中,将医疗纠纷处置列入12个减分项目,并规定因医疗纠纷引发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案(事)件的,视情节减分,设分值1分。对在医疗机构内、外拉横幅、随意停放尸体、设灵堂、堵塞通道及大门、聚众堵塞道路(街道)等行为,处置不力的,每件(次)扣0.1分;超过12小时未有效处置的,每件(次)扣0.2分;超过24小时未有效处置的,每件(次)扣0.4分。同时,还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含处置医患纠纷)考评作为影响地方政府政绩考核的两项“一票否决”工作之一,被“一标否决”的地方政府不能评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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