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湖南省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提高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的通知》(湘财社〔2014〕22号)明确:2015年,全省农民和城镇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在2014年的基础上提高30元,平均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90元。即日起,广大农民朋友可以到村委会和乡(镇)政府缴纳2015年的新农合个人筹资款。
新农合筹资标准虽然增加了,但参合农民保障水平也在提高。保障水平从07年的门诊就诊可用8元、疾病住院可以报销15000元,提高到2014年的门诊就诊可以报销240元、疾病住院最高可以报销1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再救助30万元,一年最高总共可获得补偿450240元。同时,因恶性肿瘤中药及放化疗、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瘫、尿毒症、地中海贫血等特殊疾病在门诊治疗,可获得最高3万元补偿;因系统性红斑狼疮、慢性肾小球肾炎等等重病在门诊治疗,可获得最高1500元补偿;因心脏病(心功能III级以上)、糖尿病、类风湿性关节炎(限类风湿因子阳性患者)、麻风病和痰涂阳性肺结核辅助护肝用药等慢性病在门诊治疗,可获得最高600元补偿;因重性精神病在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可获得最高300元/月补偿;因耐多药结核病在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可获得最高900元/月补偿。对儿童先心病、白血病等实施免费救治;对乳腺癌、宫颈癌、肺癌、结肠癌、直肠癌等19种重大疾病,其报销比例提高到80%。
随着新农合基金筹集规模的扩大,我们将在原有新农合补偿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逐步扩大报销范围,加大保障力度,将部分材料纳入新农合报销,增加部分疾病补偿封顶线,进一步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为我县新农合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广大农民朋友们,新农合制度是党和国家的惠农政策,是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新农合基金是大家的救命钱,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各级政府、任何部门,甚至包括我们千辛万苦帮农民筹资的乡村干部都不能动用一分钱。2015年新农合筹资工作已开始,实行上年缴费,次年享受,在今年12月31日前缴清。希望大家一定记得及时缴费参合,不要错过新农合制度带来的健康保障和实惠。
新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
2014年8月25日